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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表型号的命名方法详解

本文作者:宁波市江北水表厂 发布日期:2015-11-20

水表型号的命名方法详解

  机械式水表产品的型号命名应按照JB/T9236—1999《工业自动化仪表产品型号编制原则》,该标准是原专业标准ZB Nl0 006—1988《工业自动化仪表 产品型号编制原则》的转换本。

  第一节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,其中第一位是产品所属的大类,即水表归属的流量仪表类别,用“L”表示,第二位是产品所属的小类,即水表,用“X”表示,第三、四位表示该产品的工作原理、结构、功能、特点等。

  第二节用阿拉伯数字和字母表示,反映水表的公称口径、指示装置型式和产品的设计顺序号(旋翼式水表)等。设计顺序号中:

  A代表基型、七位指针、组合叶轮、标度1L;

  B代表组合叶轮、8位指针、最小检定分度1L;

  C代表整体叶轮、8位指针、最小检定分度0.1L;

  E代表整体叶轮、4位指针4位字轮组合式计数器、最小检定分度0.1L。其中A型表是原统一设计水表第一次改进设计型,现已列入淘汰产品,不再生产。